公文系統/結案公文

1. 結發公文依函、簽、簽稿並陳、開會通知單、公告歸類。

2. 列印公文:可依需求再次列印。

3. 加發文:須再加發公文時,請先於結案公文內開啟公文,再點選下方「加發文」,在正、副、抄本人員內填入加發人員的全銜、通訊資料及發文日期後按儲存,由系統拋轉一份原發文字號加支號的公文至待發公文內,由發文人員執行發文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