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收沖銷




財務出納收款作業轉AR(應收系統)後,將收款資料轉入待建立應收帳款沖帳傳票(若有預收貨款,請先做預收沖帳)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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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新建之應收沖帳申請單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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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廢新建之應收沖帳申請單

作廢

確認
(簽核)

新建之應收沖帳確認
(新建之應收沖帳送簽核)

已核
(待核→已核)

取消確認
(取消簽核)

取消前項確認
(取消前項簽核)

新建
新建

轉傳票

轉應收帳款沖帳傳票至總帳會計/傳票維護

已轉

取消傳票

前項傳票作廢

已核

離開

離開應收沖帳申請視窗

1. 點選【新增】。
2. 選擇應收憑單的單據,點選完成後,請點選【確定】。
3. 按左方【新增】可點選上一步驟未選取應收憑單,點選後請點選【確定】。
4. 按右方【新增】可點選相對應的待沖帳收款單(財務出納已收款完畢),勾選完成後,請點選【Ⅴ】。
5 勾選要沖銷的應收憑單後請點選【確定】。
6. 確認資料無誤後,請點選【確定】。
7. 應收沖帳單資料無誤後,請點選【確認】。
8. 即跳出對話框,詢問是否確認此筆沖銷單,正確請點【Yes】。
9. 單據狀態由【新建】自動改為【確認】。
10. 點選【轉傳票】,即跳出沖銷單轉傳票視窗,資料無誤,正確請點【V】。
11. 單據狀態由【新建】自動改為【已轉】。
 
螢幕左方 (捲軸靠左)

    

 

螢幕右方 (捲軸靠右)


12. 完成後,請選擇【離開】,進行下一步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