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科目




建立會計科目後,於總帳會計、應付、應收、財 務出納系統作帳時使用。

新增:新增會計科目,科目編號不可重覆。
修改:無法修改科目編號,其他資料皆可修正。
停用/啟用:新增完成後,系統預設為啟用,若該會計科目不使用,可點選此按鈕將會計科目的狀態修正為停用。
樹狀圖:依據所建立的會計科目以樹狀圖的方式呈現,方便瀏覽。





1. 按【新增】。



   

 

2. 輸入會計科目、科目名稱。
3. 點選借/貸方、帳戶類別、有無子科目。
4. 點選分類
5. 確定後請選擇【Ⅴ】。
 


6. 依相同方式輸入各會計科目。
7. 完成後,請選擇【離開】,進行下一步驟。